【國安教育】中小幼可額外申15至30萬加強國安教育 教分辨資訊真偽取材須客觀持平
發布時間: 2021/11/15 22:15
最後更新: 2021/11/29 19:38
教育局今日(15日)公布,透過優質教育基金推出「我的行動承諾」加強版,向每間中小學及幼稚園批出最多30萬及15萬元額外撥款,以重點加強國民教育和國家安全教育,倡中學同時加強媒體和資訊素養教育,並進行為期約兩年學習活動;增設要求校方確保所傳遞知識及運用教材內容客觀持平,提供服務的校外機構亦須具公信力,活動的影片簡報及工作紙等資料亦須「留底」。有中學校長冀舉辦考察活動「深化」相關學習內容。
新一份《施政報告》提出針對網絡「假資訊」不良影響,加強培養師生媒體和資訊素養,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透露本月將推出「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」試行版,局方今率先向官津中小學及幼稚園發通函,公布在現行涉及價值觀教育的「我的行動承諾」撥款計劃框架下,推出「加強版」計劃,以進一步協助學校推廣國民教育、國家安全教育、以及媒體和資訊素養教育。
各校可申請一筆額外撥款,進行為期18至24個月的學習活動,以提升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,並教導學生辨別資訊真偽和建立慎思明辨的能力,今日起接受申請,2022年1月31日截止。
每間獲公帑資助的中、小學可向基金提交一項不超過30萬元撥款計劃,以申請額外資源支援學校重點加強國民教育、國安教育,以及媒體和資訊素養教育的措施;局方指,因應3至6歲幼兒發展階段和學習需要,每間已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可提交一個不超過15萬元撥款申請,重點加強國民教育和國安教育措施。
局方在「申請須知」提醒學校作為受款人的責任,對比現有「我的行動承諾」撥款計劃,「加強版」計劃增加多項責任條款,包括列明學校「須確保計劃活動傳遞的知識及運用的教材內容正確、客觀及持平」;如涉採購服務,必須「安排在相關範疇具公信力及豐富資歷和經驗的機構或人士參與」,確保活動質素。
如計劃活動由外間機構或人士協助推行,受款學校在完成相關活動後,必須透過基金網上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相關活動的文本資料,例如投影片簡報、講義及工作紙等,供參考及存檔之用,校方須確保外間機構或人士在參與計劃活動前知悉並同意上述安排。
李求恩紀念中學署任校長徐曉琦表示,該校上學年曾參加「我的行動承諾」計劃的正向價值教育比賽,但不涉國安教育內容,他坦言學校目前邀請外來講者到校,亦會留意對方的背景,但主要以學生「學到嘢」、可擴闊視野的目標為主,例如社運前後仍然有透過校外機構,教學生新聞取材、保持客觀真實等;他希望利用新增30萬元撥款「深化」相關內容,例如辦本地或內地交流,到上環文武廟認識其與香港歷史發展關係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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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馮琪雅